HI 今天有股小衝動,突然想跟大家分享我某一任前男友,礙於興致沖沖的打完後發現這篇前情提要太長了。
長到都可以是一封信,所以就變成一封信吧,如果你想看我的分享,我會放在下一封。
其實我之前都在克制自己把前男友們拿出來分享,有一種:「事情都過了,有什麼好講的?」的感覺,講到這裡我不免好奇。
既然「所有」事情都可以分享,為什麼我們卻避而不談「愛」、「性」、或是「關係」?
因為講出來超丟臉的嗎?
因為不符合現今道德規範嗎?
因為連這點小事都無法自己處理好嗎?
還是有什麼原因,導致我們一切決定都要別人的認同或肯定?
嘿!親愛的。
那些讓你們避而不談的恐懼、害怕、不舒服,其實都源自於我們曾經在關係裡受挫。
如果你現在有些什麼感受,請你好好的擁抱這樣的自己。
看是非常憤怒:那就好好的靠北罵一連串三字經,讓你的憤怒展現出來,還是悲傷難過:那就好好的抱頭哭得昏天搶地,情緒沒有原因,也沒關係的。
如果方便你也可以紀錄下你現在的所有情緒,然後等自己冷靜再看。
你會知道:原來自己對這件事、這段關係、這個人,是這樣的感受;原來表達情緒其實沒有這麼難,自己就可以做到。
然後你就會知曉,其實很多時候我們都在勉強自己去迎合其他人,自己過的根本不開心,否則我們也不會有這麼多未知的情緒,無處宣洩。
有些東西在心裡,不是不說,是不能說。
人們總將感覺與官能視為下流、不道德、虛偽的東西,強迫自己遠離這些感覺,但這些只不過是大腦的化學反應。
其實我們可以去愛感覺,正如愛自己一樣。
墨求彤 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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